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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科目二考场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23 00:00

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科目二考场场地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科目二考场场地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GDSYJ2024-003

2.3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

2.4项目概况:包含占地面积约15757平方米的室外场地改造工程,以及监控室、候考室改造面积约268平方米和集中棚的改造面积约181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257575.6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0125.67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7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全部工作

2.8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注: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3.6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3.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5.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开具。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6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11: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dsyjxmglyxgs.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福北路359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0-847428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大道1211号4号楼10楼1006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987036

                                     广州市番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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